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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低碳经济发展战略 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发布时间:2011-11-13 点击:5753次

2010年2月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上强调:紧紧抓住历史机遇承担起历史使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是我国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键是要在“加快”上下功夫、见实效。要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自主创新,加快推进农业方式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加快推进对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总书记提出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论断和要求,高屋建瓴,符合时代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代表了全国人民的迫切愿望和根本利益。因此,我们在经济工作中坚定不移地把总书记的要求贯彻好落实好,就能够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发展低碳经济,包括循环经济和新能源技术,涉及到三次产业的各个领域,是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生产方式转变的主导因素,必须从战略的高度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世界发达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战略

迄今为止,人类利用能源的发展历程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农业社会对生物能源的粗放利用。主要表现为把树木花草和粮食作物秸秆以及动物油作为燃烧的原料,由此产生的生产方式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产效率低下缓慢。第二阶段是农业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对矿物质能源的粗放利用。这些矿物质能源主要是煤、石油和天然气。这一阶段,人类对煤、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和利用是初级和粗放的,仅限于冶铁、制瓷、煮盐和照明。第三阶段是工业社会对煤、石油和天然气等矿物质能源的大量开采和广泛应用。17世纪60-70年代,第一次工业革命兴起,蒸汽机的发明和广泛应用,人类开始对地球上煤炭资源进行全方位勘探和不遗余力的开采。19世纪70年代-20世纪初,第二次工业革命兴起,电力的广泛应用,推动了汽车、远洋轮船、飞机的迅速发展,由此也推动了石油开采业的发展和石油化工工业的产生,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矿物质资源得到了人类空前的掠夺性开采。第四阶段是信息社会对可再生能源的依赖和开发利用。多媒体技术和信息高速公路网络的普遍采用,宣告了信息社会的到来。通讯化、计算机化和自动控制化基础上的工厂自动化、办公室自动化、家庭自动化得以实现。生产方式开始由工业社会的高耗能、高污染、低效能向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转变。煤炭、石油等即将被工业社会消耗殆尽的不可再生能源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新”的内涵,“新”的内涵自然而然地开始赋予给最原始最常见的生物、风、潮汐、核和太阳。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潮汐能、核能和地热能的开发和利用,与煤炭和石油的开发和利用相比,虽然初露端倪,所涉及的技术难题有待进一步研发和突破,但它已经风生水起,在未来的世界里,一定能够独占鳌头,放射出璀璨的光芒。

这样预言,不是否定历史,而是遵循历史发展的规律。如同战争推动了外科手术和枪炮制造技术的飞速发展一样,我们从人类利用能源的发展历程中,不难看到:人类利用能源的发展历程也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历程。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了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水平的提高,其利用能源的能力就愈强。人们在不断拓展利用能源的过程中,破解了一个又一个的技术难题,促进科学技术向着文明的高端迅速迈进。二者交融在一起,相辅相成。

面对地球上的烟雾、光化学烟雾和酸雨等的危害,还有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升高带来的全球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这一新战略应运而生,人们开始摒弃20世纪的传统增长模式,直接应用新的科学技术成果,通过低碳经济模式与低碳生活方式,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低碳的意思是比较低的或更低的温室气体即二氧化碳排放。低碳经济作为经济发展战略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即通过技术创新手段,开展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减少污染,提高能源的利用率。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的创新。

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报告,2008年全球利用煤炭和石油发电的投资是1100亿美元,而全球绿色能源发电的投资达到了1400亿美元,首次超过传统能源。绿色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核能、潮汐能、地热能等,这是低碳经济中的最重要领域,它的发展状况表明——全球低碳经济发展已进入一个重要分水岭,它已开始对各国经济结构,投资和生产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以美国为例,开发绿色能源已成为奥巴政府经济刺激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战略包括:在2015年前将新能源汽车的使用量提高到100万辆;今后10年内,美国将每年投资150亿美元,创造500万个新能源、节能和清洁生产就业岗位,将美国传统的制造中心转变为绿色技术发展和应用中心等。

欧盟委员会于2009年3月9日宣布,将在2013年之前投资1050亿欧元支持欧盟地区的“绿色经济”,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保持欧盟在“绿色技术”领域的世界领先地位。

日本于2009年4月公布了名为《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的政策草案,目的是通过实行削减温室气体排放等措施,强化日本“低碳经济”。

可以预见,一旦新能源技术获得突破,导致各国对石油的依赖程度下降,国际石油市场的需求压力减弱,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就会随之趋稳甚至下降。这样一来,发展低碳经济、开发绿色能源既在短期内有助于促进经济复苏,又能带动一大批相关行业快速进步,推动整个经济实现增长模式的转变,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取得的成就

我国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不懈的努力。早在2005年之前,就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在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提出了具体的约束性目标。“十一五”以来,我国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了13%,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巨大贡献。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8年,也就是京都会议次年,我国即成为《京都议定书》的签约国。2006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并印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到201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下降到1顿标准煤一下,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2549万吨减少到2295万吨,化学需氧量(COD)由1414万吨减少到1273万吨;全国设施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2007年,我国在发展中国家中率先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2008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力争到2009年底,全国新建建筑物施工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0%以上,推动有条件的城市执行新建建筑物65%的节能标准。科技部、财政部于2008年底启动“十城万盏”示范工作,计划到2010年在10-20个城市推广30万盏以上LED市政照明灯具。2009年3月公布了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出了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对采购新能源汽车实行了优惠政策,加速了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步伐。数据显示,2008年,水力发电累计装机总容量达到1.71亿千瓦,约占全部技术可开发量的1/3;风力发电累计吊装完成装机容量1210万千瓦,超过了2010年国家发展目标;太阳能光伏发电电池产量260万千瓦,成为世界第一生产大国;太阳能热水器年生产能力达到2300万平方米,累计使用量接近1.3亿平方米,占世界使用量的60%;生物质能开发利用也有较大发展,其中户用沼气池达到2200万多口,大中型沼气设施3000多处。2009年9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前往纽约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时,给出了坚定的回答:“中国从对本国人民和世界人民负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已经并将继续坚定不移地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切实努力。”2009年11月,中国以最大的坦诚迎接哥本哈根会议的召开,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国家节能减排目标:到2020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50%。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对中国来说无疑是巨大的压力。因为在中国的能源结构中,煤炭占能源消耗总量的70%,而长期处于国际分工低端的“中国制造”更使实现低碳面临一系列困难。2010年,将实现单位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的目标,这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亿吨,这个数字相当于欧盟同期减排量的5倍。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也已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主要践行者。自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 中国政府在扩大内需新增4万亿元人民币投资中,直接用于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资金达2100亿元人民币。用于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资金达3700亿元人民币。在发展新能源方面,政府不断追加投资资金。2009年,国家投资100亿元,计划在100个城市、100个地级市和100个县进行太阳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节能建设的示范。国家即将出台的《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将进一步加大对发展新能源的扶持力度。这一系列的努力,使低碳经济在我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在产业领域,低碳经济正在形成两大板块:一是节能减排板块,包括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建筑节能、半导体照明节能、变频器、余热锅炉、清洁煤发电和清洁煤利用等;二是新能源板块,包括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地热能、氢能等。其中,根据国家电网的三个阶段规划,2010年智能电网规划项目将进入投资高峰期。特高压、柔性输电、数字化变电站、智能电表四个环节将会首先受益于智能电网投资。在新能源方面,有实质性政策推动的行业包括核电、风电、生物质能发电、新能源汽车。其中,核电在运营稳定性、盈利能力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受益核电发展的公司主要有三类,包括核电设备制造商、核电材料和核电厂。2010年,包括河南、重庆在内,将出台或实施新能源动力汽车补贴政策。根据国家出台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到2012年我国要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2009年10月,为落实《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的发展电动汽车的规划目标,我国汽车工业前十位整车企业,共同签署了《电动汽车发展共同行动纲要》,制定了“积极引领,联合行动,突出重点,创新发展”的行业电动车发展战略。

实践证明:走低碳发展道路,既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根本途径,也是国内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发展低碳经济有利于突破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和环境瓶颈性约束,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我国产业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的水平,推进世界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

三、实施低碳经济发展战略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正确选择

尽管我国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巨大的贡献,但就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言,依然任重道远。

众所周知,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因素有两个,一是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严重不足,资源利用效率相对低下;二是生态破坏严重,环境形势严峻。

从人均资源和利用率方面来说——我国人均矿产资源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2,人均耕地、草地资源约为1/3,人均水资源约为1/4,人均森林资源约为1/5,人均能源约为1/7。在资源利用效率方面,我国目前钢铁、电力、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比国外先进水平平均高20%左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5%-25%左右;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木材综合利用率为6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

从面临的环境形势来说——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许多城市空气污染严重,酸雨污染加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开始显现,土壤污染面积扩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剧。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石漠化、草原退化加剧,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功能退化。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长期居高不下,已经位居世界第一。

河南是能源生产和消费大省。2008年全省能源生产总量15487万吨标准煤,其中原煤产量20888万吨,占能源生产总量的92.6%。2008年全省能耗总量18784万吨标准煤,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生产性能源消费17121万吨标准煤,占全部能源消费的91%,生活性能源消费1662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9%、;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原油、天然气、水电消费量分别占总消费量的87.9%、7.9%、2.7%、1.5%、。工业是我省能源消费大户,2008年全省工业能源消费量15324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量的82%左右。由于我省工业经济对矿产资源的依存度较高,资源供应紧张已经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深远的影响——目前在全省大中型矿山中,保有可采储量不足5年的资源严重危机矿山占41.6%,保有可采储量不足10年的中度危机矿山占28.6%,保有可采储量不足15年的轻度危机矿山占13%。由此可见,如果我们不改变高消耗、高污染的生产方式,现存有限的资源一旦消耗殆尽,不仅跨越式发展实现不了,可持续发展也面临危机。

我们要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正确的选择就是实施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彻底改变过去高投入、高排放的经济增长模式。

四、发展低碳经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科学GDP核算制度,规范政府决策行为

无论经济建设,还是社会发展,政府的决策都是第一重要的。自古到今,从国际到国内,概莫能外。在新中国成立的60年间,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几乎完全是按照政府的五年“计划”或“规划”运行的,目前正在落实的是国家的十一五规划。各级政府的计划或者规划完成与否,衡量的标准主要是GDP(即国内生产总值)指标完成的情况。尽管GDP是目前世界上通用的反映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最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也是制定经济发展战略的核心指标,具有综合性和简便易行的特点。但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看,它只反映生产活动的“正面效应”,没有消除生产活动的“负面效应”;只表示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没有扣除生产活动中的环境资源成本和环境资源的保护服务费用。因此,GDP不能反映资源、环境统筹协调发展的状况和经济增长的质量和结构,也不能全面反映人们实际享有的社会福利水平。

但是,长期以来,用GDP来衡量一个地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已经成为惯性,成为传统。谁的GDP排在前头,谁就先进,谁就光荣。于是,各级政府都在拼命追求GDP。那种高耗能、高污染的生产方式和先污染后治理、先低端后高端、先粗放后集约的发展模式撼动着困难重重,不能不说与GDP密切相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只要存在着GDP的衡量标准,不惜一切代价追求GDP的政府行为就会一直存在,企业定位就一直定格在无视污染赚取最大利润上,社会主流思潮就会留恋传统、固守传统。

由此可见,只有在国家层面上建立起科学的GDP核算制度,才能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的行为,进而引领经济社会真正步入循环、低碳、环保的发展轨道。要建立科学的GDP核算制度,必须改变过去重经济指标、忽视环境效益的评价方法。如果能在原有GDP的核算基础上,全面考虑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相应地扣除生产活动中的环境资源成本和环境资源的保护服务费用,并能准确反映资源、环境统筹协调发展的状况和经济增长的质量和结构(三次产业的比例、节能减排的水平和产品质量的耐久性及对环境的影响)以及民众的幸福程度(工资水平、社会保障程度、住房面积和消费能力),那么,科学的核算体系才能真正的建立起来。国家相关部门应着手开展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失及环境保护效益计量方法和技术的研究工作,并进行统计和核算试点。一旦获得成功,就立即纳入国家统计体系和干部考核体系,在全国普遍应用。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我们评价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时,一定要把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结合起来看。一般来说,国内生产总值高,人均生产总值也高。但由于人口的因素,有时国内生产总值高,人均生产总值未必高。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人均生产总值更能反映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人民的生活水平。

(二)建立完备的法律政策体系,保障低碳经济的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用法律形式约束政府、企业和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对发展低碳经济是必须的。美国、日本、德国、英国这些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都是以立法的方式推进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

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任务就是要着力解决能耗高、污染重、影响经济发展良性循环的重大问题。主要工业行业和重点企业,能不能落实节能减排的约束性要求,需要靠多方面的努力,但依法推行节能减排的标准、加强对超标污染排放行为的法律惩戒,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激励政策,支持和推动企业等有关主体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各个环节,注重发挥政府、企业和公众以及行业协会等主体在发展低碳经济中的积极性,并调整好生产者、消费者、环境权益享有者之间的关系,形成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总之,只有在统一的社会规范和协调的法律体系下,才能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同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有机结合起来,既保证资源和环境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又保证经济发展对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改善的支持,实现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良性循环。

在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方面,我国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尤其是以2008年8月29日《循环经济促进法》出台为标志,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走上了法治化的轨道。但是,这些立法离创建低碳经济制度的立法要求还相差甚远。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求,研究制定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并把此战略贯彻到“十二五”规划当中,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碳排放强度评价和标准,指导和引领企业、居民的行为方式。国家还应尽快出台《低碳经济促进法》,以法律形式保障低碳经济的有效推行和促进生物能、核能、太阳能、风能、水能、潮汐能和地热能的进一步开发。

以法律为依据,政府要制定低碳经济税收优惠、融资优惠政策,刺激和引导企业增加对低碳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投入,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技术研发,积极推动效益良好的低碳经济企业上市。尽快实现低碳制度创新,对不利于环境保护、节约资源的企业和消费者征收资源税、生态税、垃圾税等,用于生态补偿和生态建设。

建立健全了完备的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后,最关键的就是不折不扣地实施法律。就政府而言,既要积极采取激励性和约束性的手段,引导、支持企业在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领域积极投资,参与开发清洁能源,又要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准入制度,对名录中需要淘汰的落后企业和技术坚决取缔,维护法律的权威。就企业来说,既要注重研发先进能源技术,创造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大力提高传统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又要遵守法律,用法律来约束企业行为,并善于利用法律政策中的激励措施,灵活运用金融、税收、投资倾斜、项目扶持等优惠措施抢占先机。政府是执法单位,在法律实施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因此,在建立和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的基础上,还应通过宣传舆论媒体在全社会开展普及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法律的宣传活动,积极培育全民低碳意识,大力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三)加快产业和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推动高碳产业向低碳经济转型

长期以来,由于工业化的主导作用,我们经济工作的重点一直放在工业发展上,这应该说是合乎逻辑的也是合乎情理的。正因为这样,我们重复了西方国家走过的老路,形成了高消耗高污染以及先发展后治污的发展模式,而且导致了三大产业严重失调,第二产业污染严重,能耗强度远远高于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据中科院统计资料,我国从2005年以来,第一产业的平均能耗强度为0.34吨/万元增加值,第二产业为1.73吨/万元增加值,第三产业为0.41吨/万元增加值。即第二产业的能耗强度为第一产业的5倍多,为第三产业的4倍多;其能源消费量占全部消费量的78%,其中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油石化等行业的能源消费占全部消费量的50%以上。在第二产业内部,重化工业的能源强度则高于制造业。同一行业中,技术水平低的企业则能源强度越高。这就说明产业结构影响能源消耗总量和经济能耗强度,我们要发展低碳经济,必须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降低第二产业的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推动高碳产业向低碳经济转型。

首先,要调整三次产业结构。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的发展,加快改造一批骨干企业和建设一批高新技术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广运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逐渐提高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尤其要大力发展高清洁无污染的信息产业、生物技术与新医药、光电机一体化、现代服务业和文化旅游业。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低耗型生态农业,推广普及节水灌溉和低排放的高产栽培技术,切实提高土地产出效率,推进粗放农业向精细农业转变,走绿色化、生态化农业发展之路。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重点地区防护林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将林业碳汇与造纸用速生林紧密结合起来,开展林业品种选育工作,提高森林生产力。

其次,要降低高耗能产业在第二产业中的比重。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着力加强工业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开展高耗能企业综合治理,创建节能型示范企业。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充分利用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矿井排放水、煤伴生矿、粉煤灰等资源,鼓励发展煤层气发电以及与煤矸石、煤泥等资源总量相匹配的低热值燃料发电,鼓励利用工业窑炉余热余气、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大力开发和应用煤炭洗选、高效洁净燃烧、烟气脱硫等洁净煤技术。加强化工、建材、食品、生物医药、钢铁等行业生产中排放二氧化碳的回收利用。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化,要瞄准低碳能源和低碳能源技术,创新发展可再生能源技术、节能减排技术、清洁煤技术、核能技术、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和智能电网技术,使生物质能、核能、风能、太阳能和地热能渐次取代化石燃料,更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生产率及能源利用率。

三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制造业的低碳装备水平。要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降低单位产值污染物排放强度,继续淘汰和关闭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企业,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的高新技术产业。尤其要提高内燃机、轨道交通配套装备、船舶和汽车制造等产业的研发设计、工艺装备、系统集成化和节能环保水平,努力提升电器、热泵的高效节能技术。

四要强力推进建筑节能。传统的建筑设计基本上千篇一律,照明、空调、做饭、洗浴或用电或用燃气、煤气,如果安装一个太阳能热水器,却没有通道,必须打孔、拉管上房顶,住在高层尚可,低层就十分麻烦。所以太阳能热水器无法得到广泛应用。推进建筑节能,必须提高设计能力,并研发新技术,使太阳能在生活中广泛应用,使门窗具有避寒取暖的作用,使生活污水能够畅快循环利用。低碳建筑要从设计和运行两个方面入手。在建筑设计上引入低碳理念,如充分利用太阳能、选用隔热保温的建筑材料、合理设计通风和采光系统、选用节能型取暖和制冷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倡导居住空间的低碳装饰、选用低碳装饰材料,避免过度装修,在家庭推广使用节能灯和节能家用电器,鼓励使用高效节能厨房系统,从各个环节上做到“节能减排”,有效降低每个家庭的碳排放量。                           五要发展低碳交通,因为城市交通工具是温室气体主要排放者。在大力发展以步行和自行车为主的慢速交通系统的同时,鼓励大中城市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和快速轨道交通系统(轻轨和地铁系统)。城市交通应该倡导发展混合燃料汽车、电动汽车、氢气动力车、生物乙醇燃料汽车、太阳能汽车等低碳排放的交通工具,以实现城市运行的低碳化目标。

(四)建立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科技支撑体系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低碳经济理念变为现实的载体。我国能否在未来走到世界发展的前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水平。因此,低碳经济的发展,除了依赖于思想观念的根本转变、法律政策的支持与保障以及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消费结构的调整,还有赖于科技创新的支撑。

我们知道,低碳经济本身就是高新技术的产物,是提高能源效率来稳定或减少能源需求,同时减少对煤炭等化石燃料依赖程度的主导技术,涉及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部门。这种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包括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诸多领域。拥有了这些新技术,就能顺利实现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的转变,不断提升国家未来经济社会的综合竞争力,进而步入跨越式发展的路径。毋庸讳言,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在发展低碳经济技术方面,虽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相对还是比较落后的。可以说,加快发展低碳技术步伐,既是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性要求,更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因此,我们一定要下大功夫建立自己的技术支撑体系。

一要把可再生能源、先进核能、碳捕集和封存等先进循环、低碳技术作为提升国家技术竞争力的核心内容,列入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科技发展规划,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科学、战略与政策的研究。

二要加大科技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重点攻关中短期内可以获得较大效益的低碳技术,尤其是针对提高重化工行业能耗的新技术,大力研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如生物质能、核能、水能、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地热能利用技术以及二氧化碳收集储存技术、超低二氧化碳炼钢技术等,并由此建立起自己的循环、低碳技术创新体系。

三要整合市场现有的低碳技术,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协调推进传统产业技术升级与污染减排,持续提高生态系统碳汇功能。

四要加强国际间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并组织低碳经济领域的国际交流活动,加强国际性合作,参与国际低碳经济合作网建设,开展全球范围内的人才、技术和信息交流。借鉴国外低碳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引进国外低碳经济领域的先进技术与装备,吸引更多国外资金投入到我国低碳经济建设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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