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市委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3-02-20 点击:3606次
日前,九三学社洛阳市委被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联合命名为201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
近年来,社市委领导班子对精神文明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面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社市委坚持将机关效能建设与创建文明工作相结合,明确制定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打造文明和谐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机关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提高机关文明建设的水平,社市委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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