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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骨干社员履职报告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6-10 点击:6102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内监督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我市骨干社员的履职报告机制,推动我市骨干社员履职报告的正规化、规范化,提高骨干社员履行参政党的政治责任、务实重干的履职能力和廉洁奉献的廉政意识,不断强化和稳定有序全面推进我市的社务工作,根据《九三学社章程》、《九三学社洛阳市委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及《九三学社洛阳市委监督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意见。

一、履职范围

履职报告的范围为社市委主委会,社市委委员,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市委骨干社员,专委会主任和支社主委。

二、履职时限

社市委主委会一年两次;社市委委员一年一次;省、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一年一次;社市委骨干社员届内不少于两次;专委会主任及支社主委届内至少一次,每年不少于十人。履职报告的时间和地点由社市委及社市委监督委员会安排确定。

三、履职形式

履职形式分为会议履职和书面履职两种。其中,社市委主委会,社市委委员,省、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社市委骨干社员的履职形式为会议履职,专委会主任及支社主委为会议履职或书面履职。

四、履职要求

1、社市委主委会履职:全面总结社市委上一阶段的工作,内容为理论学习、班子建设、组织宣传、参政议政、社会服务、机关建设及工作计划等方面。

2、社市委委员履职: 履行报告要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年度的理论学习、参加社市委会议和组织建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履职内容控制在70%;本职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转化为社务工作的成绩等控制在20%;对遵守社的章程情况、遵守社的纪律情况、履行职责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等控制在5%;社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等控制在5%

3、省、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履职:对年度的参加两会、学习、调研、督查和提交的议案或提案数量、答复情况及实施效果,获奖情况进行报告。

4、社市委骨干社员履职:社市委骨干社员系经社市委推荐并参加社省委骨干班培训的社员。对参加培训以来的理论学习、社务工作的开展情况等内容控制在70%,本职工作的成绩和转化为社务工作的成绩等控制在20%,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等控制在10%

5、专委会主任及支社主委履职:总结届内开展的社务工作,内容为班子建设、组织宣传、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及存在问题、努力方向等方面。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会议履职及书面履职均需提前提交电子版履职材料至社市委监督委员会(lyjsxsjd@126.com)。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太康路22号    邮政编码:471000

传真号码:0379-63221122    联系电话:0379-63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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