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深化改革的建议(社情民意参考信息)
发布时间:2014-08-14 点击:6066次
农工党河南省委认为:公立医院改革是整个医改的重点和难点,涉及多个环节,“牵一发动全身”,公立医院改革不到位,医改成效就会大打折扣。
近年来,我省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便民惠民措施全面推行,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短缺。以焦作市为例,县级医院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仅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0%。编制少、待遇低、条件差是导致基层人才短缺的三大原因。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都是上世纪90年代核定,远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卫生服务需求。由于现行人事制度的原因,编外人员招录难,招录后职称晋升难;县级医院医生年人均收入只有城市医院的三分之二;县城的教育、生活等条件都较城市差,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少,知识和技术很快会落伍。
二是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偏低。医院大部分收入来自检验检查收入和药品耗材的加成收入,而护理费、手术费、治疗费、挂号费等诊疗收入只占医疗总收入的22.07%,医务人员劳动价值被严重低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不到位,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仅能弥补药品零差率销售所致收入减少的72%,未能实现政策设定的弥补80%的目标。
三是政府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医疗机构债务沉重。2011年全国人均医疗卫生经费228.6元,我省人均医疗卫生经费为123.4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4%。2012年全省公立医院财政投入只占公立医院总收入的5.33%。目前,全省915所公立医院共负债444.05亿元,平均每所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分别负债2.93亿元、4593万元和473万元。随着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偿债没有了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和医院对医改顾虑重重。
四是分级诊疗模式尚未形成。一方面,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低,群众不信任;另一方面,医保报销“门槛”和报销比例在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差距不大,医保引导病人下沉的“经济杠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2012年,我省城市居民小病进社区的比例只有30%左右,“大病不出县”的比例只有78.92%。此外,中医医院发展较慢,医保(新农合)对中医药服务报销政策的倾斜力度较小。
五是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路径不清晰。开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以来,在如何确定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的功能、数量、规模和比例,如何进行政亭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如何落实医院的用人自主权和经营自主权,如何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等方面,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尚未形成统一的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农工党河南省委对推进公立医院深化改革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以提升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能力为重点,完善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力争多数重大疾病能够在县级医院诊治。提升县级医院对部分复杂病种初诊能力,做好与三级医院的转诊工作。重新核定县级公立医院床位及人员编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医院的用人自主权,提升县级医院中高级职称晋升比例。县级医院要按照规定设置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长期合作帮扶机制,继续实施好具有河南特色的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完成好国家确定的县级医院骨干人才(含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任务。进一步加强临床专业科室能力建设。
(二)建立长效补偿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提高能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断、护理、手术、治疗以及中医特色服务项目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的政府投入政策,从财力上保障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进一步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投入力度,对国家级贫困县、省级贫困县取消卫生项目配套资金.减轻县级财政的配套压力。尽快研究制订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办法,逐步化解债务。
(三)完善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由省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制订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组织编制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类别、数量、规模、布局、结构和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标准。明确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阶段发展目标。鼓励部分城市公立医院通过整合、转型和改制等形式,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统筹部署中医医院各项规划,做到与西医医院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
(四)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服务模式。出台《河南省关于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地组建医疗联合体。按照“五不变’’(即行政隶属不变,独立法人不变,人员身份不变,投入渠道不变,独立核算不变)、“五统一”(即组成单位院领导统一提名、人员统一调度、财务统一管理、医用物资统一采购、后勤服务统一管理)、“三探索”(即探索建立统一的检验检查中心和影像诊断中心、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和以医联体整体为单位的医保、新农合资金总额预付)的原则,通过建立医疗联合体,完善“十大指标”考核,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和机制,增强医疗服务连续性和协调性。
(五)拓展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队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以补偿机制改革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抓手,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明确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积极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督促落实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强化成本管理,将医院成本和费用控制纳入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在收入分配、定价、药品采购等方面给予试点地区一定自主权。建议省卫生厅和省政府医改办组织专门力量,对40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评估,尽快形成基本路子,为在全省推开打好基础。